老酒徒"诈弹"110只为寻开心
2005-11-01 15:08:08
     中国法院网讯 (严剑漪)  今年54岁的何万荣无聊时,为寻开心,居然拨打“110”谎称东方明珠下有人在埋炸弹,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人何万荣有期徒刑8个月。

  何万荣自幼在朱家角镇读书,初中毕业后,何去云南插队八年。1978年,何万荣回沪在某钢丝绳厂工作,直至1997年单位下岗何开始无业。没有了工作着落,百无聊赖的何万荣开始酗酒成性,1998年至2004年,他曾因“酒精诱发精神障碍”被先后五次送往青浦区精神病防治中心治疗。2001年、2002年,何万荣又因为谎报火警电话、在超市偷窃等行为被公安机关先后依法拘留了两次。

  2005年4月11日晚9时许,醉醺醺的何万荣回到家,无聊地拿着手机开始拨弄,突然一个恶作剧念头闪过“不如打个110寻寻开心?”21时16分,何万荣用手机拨通了“110”,“110吗?有三个人在东方明珠脚下埋炸弹,是西面的一根塔桩处,我看见了。”当民警询问何万荣是否愿意配合指认时,何煞有其事地表示“可以,我现在在东方明珠,穿一件红色衣服。”

  110接警后,立即联系了相关部门三十余人赶至东方明珠电视塔,对东方明珠电视塔及其周边进行了搜索,后发现是一场虚惊。4月12日凌晨,何万荣在青浦居住地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万荣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被告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法院依法作出了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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