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质监局稽查科长低价变卖罚没物品被诉
2005-10-31 13:47:49
     中国法院网讯 (雷子君)  10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质监局余杭稽查大队原稽查二科科长沈连祖,被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以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诉至法院。

  据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4年期间,沈连祖在担任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科长期间,在明知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在负责处理罚没物品的过程中,擅自要求杭州市余杭区价格认证中心对罚没物品进行低价评估,然后按评估价处理罚没物品,把实际价值人民币63.96万余元的罚没物品,以21.62万余元的低价处理给杭州余杭元众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丁山第二收购点,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8.69万余元。在此过程中,沈连祖收取贿赂款5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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