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功夫》时玩"功夫" 放映员违规操作被罚钱
2005-10-12 16:14:34
中国法院网讯 (胡浩立 米铁男) 今天,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驳回了原告秦涛要求工作单位退还被扣的2004年12月份工资455元以及交通费、误工费的诉讼请求。
秦涛原是北京中成天坛假日大酒店的职工,工龄买断后,应聘到北京萨姆娱乐公司下属的山姆电影院做放映员。2004年12月28日晚8时40分,山姆电影院放映影片《功夫》,秦涛担任放映员。在影片放映的50分钟内,影片多次中断,其中有两次中断恢复后,重复播放了10几分钟已经播过的内容,因此部分观众对放映质量不满,要求退票。当晚,秦涛用自己的钱为团体票29张(每张20元)、零售票13张(每张35元)办理了退票手续。事后,娱乐公司负担团体退票款580元,并扣除秦涛455元工资做为零售退票款。秦涛认为电影中断是由于放映设备故障所致,因此对处理不服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娱乐公司《每日工作记录》事故一栏为空白,与秦涛所述放映当天放影机多次出现机器故障的情况不符,另外有观众反映12月28日20时40分放映的影片《功夫》前后相差很多,有掐片现象。因此可以分析出断片现象并非放影设备故障造成,而是人为造成。秦涛作为普通放映员没有权力私自办理退票手续。娱乐公司在承担团体退票的款项后,要求秦涛就其自身工作失误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的处理并无不妥,故秦涛要求娱乐公司退还被扣退票款并承担交通费和误工费的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了秦涛的诉讼请求。
(以上人物为化名)
秦涛原是北京中成天坛假日大酒店的职工,工龄买断后,应聘到北京萨姆娱乐公司下属的山姆电影院做放映员。2004年12月28日晚8时40分,山姆电影院放映影片《功夫》,秦涛担任放映员。在影片放映的50分钟内,影片多次中断,其中有两次中断恢复后,重复播放了10几分钟已经播过的内容,因此部分观众对放映质量不满,要求退票。当晚,秦涛用自己的钱为团体票29张(每张20元)、零售票13张(每张35元)办理了退票手续。事后,娱乐公司负担团体退票款580元,并扣除秦涛455元工资做为零售退票款。秦涛认为电影中断是由于放映设备故障所致,因此对处理不服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娱乐公司《每日工作记录》事故一栏为空白,与秦涛所述放映当天放影机多次出现机器故障的情况不符,另外有观众反映12月28日20时40分放映的影片《功夫》前后相差很多,有掐片现象。因此可以分析出断片现象并非放影设备故障造成,而是人为造成。秦涛作为普通放映员没有权力私自办理退票手续。娱乐公司在承担团体退票的款项后,要求秦涛就其自身工作失误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的处理并无不妥,故秦涛要求娱乐公司退还被扣退票款并承担交通费和误工费的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了秦涛的诉讼请求。
(以上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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