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获86只麻雀换来半年牢狱之灾
2005-10-11 14:18:29
     中国法院网讯 (楚云 慈慧)  10月9日,捕获86只麻雀的被告人朱某以非法狩猎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安徽人朱某三年前来浙江慈溪打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老乡说抓鸟卖给餐馆能赚钱还很轻松,心思就活络了起来。4月21日一早,朱某来到慈溪横河彭桥一带麻雀较多的田野上,架起了6张长20米、高2米的捕鸟网。眼看麻雀接连不断撞到网上,朱某心里乐开了花。才八点半左右,他就抓了86只。一盘算,按照每只7毛钱计算,今天的收入还真不错,朱某哼着小曲收工了。刚踏进家门,朱某便傻眼了。原来,该市公安局林业警察大队民警接到举报后径直赶到了他家。民警当场将朱某带回审查。

  后经鉴定,朱某抓的麻雀属于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

  慈溪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说,朱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狩猎法规。根据宁波市林业局、宁波市公安局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区域内禁猎期设定为每年4月20日至10月20日,及春节期间的农历十二月廿五至正月初八,其余为狩猎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朱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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