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改行"当"警察骗财骗色四进宫
2005-10-08 16:10:22
     中国法院网讯 (徐志东)  吕某今年只有36岁,却断断续续、三进三出、有近15年的牢狱生涯。但他不思悔改,反而冒充警察骗取他人1.3万多元钱财。9月24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吕某17岁时因犯盗窃罪被劳动教养2年,1989年因同样罪名被判3年有期徒刑,199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01年10月被假释。

  刚刚被释放的吕某,想赚钱却又不想花力气,他思前想后,居然想出了冒充警察骗钱的办法。他买来仿真枪、手铐、对讲机等工具,假造了一份证明其身份的《个人简历》,开始了招摇撞骗生涯。

  2005年1月,吕某在网上认识了来淄博打工的女孩王某。相约见面后,吕某向王某展开猛烈攻势,并告诉王某他是某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警察。从小崇拜警察的王某轻信了吕某的话,很快与吕某谈起了恋爱,并搭建了“爱巢”。

  王某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幸福,对吕某千依百顺。当吕某表示最近手头有点紧,又急需要钱办案子时,王某毫不迟疑地从银行取出3400元钱交给了吕某。后来,吕某又以帮王某办理驾驶证为由骗取王某现金2300元。

  2005年4月,吕某通过王某认识了李某。当时李某的男友因打架斗殴被羁押在看守所。听说李某非常想与男友见面,吕某又打起了算盘,谎称自己可以为李某办理相关手续,让她与男友见面,但需要一些钱打通关系。吕某先后6次骗取李某现金8200元。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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