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法院考评法官采用“百分制”
2005-09-20 09:27:59
中国法院网讯 (曾佑勃) 日前,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制定《庭审评价标准》,对主审法官开庭审判案件的庭前准备能力、驾驭庭审能力、归纳争议焦点能力、促进服判息诉能力、维护庭风庭貌法庭秩序能力、提高庭审社会效果能力等六方面共40项内容,以100分制考评,由院审判委员会对每位选任法官庭审随机进行观摩考核,考评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将作为法官晋级晋职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这是该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为规范法官开庭审判案件活动,提高庭审质量,促进司法公正,而采取的一项有力措施。
这是该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为规范法官开庭审判案件活动,提高庭审质量,促进司法公正,而采取的一项有力措施。
责任编辑:唐亚南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