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场伸出“咸猪手”引来杀身祸
2005-08-08 10:04:14
     中国法院网讯 (严剑漪)  女朋友在舞场上差点被人占了便宜,19岁的朱某一怒之下叫来几个“兄弟”,又踢又打连带捅刀子,造成一死一伤。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其余五名被告人一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4年11月22日晚21时许,朱某陪同朋友小莉(化名)来到杨园镇某舞场跳舞。才跳了一会儿,小莉便发现一个“瘦高个儿”不怀好意地向她靠近,并冷不防伸出手来欲抱她,警觉的小莉赶紧往后一退躲过了“咸猪手”,但“瘦高个儿”的手还是碰到了小莉的胳膊。目睹这一幕的朱某当即警告对方“你干什么”,谁知“瘦高个儿”反唇相讥“你找死啊”。朱某怒火中烧,愤愤返回家中,一口气叫来陈某、赵某、岳某、杨某、王某等五人,然后气势汹汹回到舞厅。22时20分,“瘦高个儿”和三四个朋友从包房出来准备到收银台结账,等候多时的朱某再次上前与其发生争执。相持不下之时,“瘦高个儿”推了朱某一下,朱某二话不说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其身上捅去,顿时双方开始互殴,“瘦高个儿”捂着腹部渐渐退往包房,而他身边的一个朋友邵某则径直冲向门外。只听朱某一声“快追”,陈某等五人转而追打跑出门外的“逃兵”。也许是心慌,邵某逃跑中一个趔趄摔倒在地,朱某等人冲上去便对邵某拳打脚踢,朱某还用刀连捅邵某数刀,当邵某痛苦地在地上卷缩一团时,六人仓皇散去。后邵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邵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刺破心脏造成急性心包填塞致循环功能衰竭而死,而另一被害人“瘦高个儿”陈某的伤势则构成轻伤。

  情知不妙的朱某当晚便托人将凶器藏匿起来。翌日,朱某等六名案犯被警方全部抓捕归案。

  审讯中,年仅17岁的王某表示,自己系某机械中专学生,2004年8月来沪实习,因与朱某住在一起,故朱某叫他,他也不好推辞便参与了打架,至于为什么打架他并不清楚。同样才17岁的岳某则坦言“我打架只是为了帮朋友,没想过会有什么后果。”

  庭审中,被告人朱某始终辩称自己没有用刀刺过被害人邵某的心脏部位,但其余被告人的供述及证人证言均指认事发当时仅朱某一人用刀。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证据锁链可以排出其他人使用刀具伤害被害人,故朱某的辩解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另五名被告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被告人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故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岳某、王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罚。

  据悉,该案判决后,被告人杨某不服,已于今天上午向法院提出了上诉。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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