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卖13部手机 "杀熟"骗子不放过家人
2005-08-08 09:34:22
中国法院网讯 (阮锦平) 近日,专偷取或骗取亲友身份证以诈骗手机的梁某兴,被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根据手机运营商的要求,用户每月最低存缴250至350元,18个月后即可拥有这部手机,但用户办理这种“零供机”业务,须同时出具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梁某兴得知有这种业务后,为了能从中骗取手机发笔横财,便算计着如何把身份证弄来。于是,他盯上了自己的亲友。2004年4月至5月期间,梁某兴先后偷取或者骗取了自己的母亲、弟弟、朋友等亲友共13人的户口部及身份证,并假冒他们的签名,以他们的名义,在中国联通新会分公司办理CDMA手机零首期供机入网,骗得联通公司的手机13台,共计价值人民币5.54万元。得手后,梁某兴把骗来的手机全部拿到江门市的二手手机市场,以每部1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销赃。
根据手机运营商的要求,用户每月最低存缴250至350元,18个月后即可拥有这部手机,但用户办理这种“零供机”业务,须同时出具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梁某兴得知有这种业务后,为了能从中骗取手机发笔横财,便算计着如何把身份证弄来。于是,他盯上了自己的亲友。2004年4月至5月期间,梁某兴先后偷取或者骗取了自己的母亲、弟弟、朋友等亲友共13人的户口部及身份证,并假冒他们的签名,以他们的名义,在中国联通新会分公司办理CDMA手机零首期供机入网,骗得联通公司的手机13台,共计价值人民币5.54万元。得手后,梁某兴把骗来的手机全部拿到江门市的二手手机市场,以每部1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销赃。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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