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2005-07-19 08:41: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隆重开幕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会议上明确提出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人民法院的指导方针,同时就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从而揭开了人民法院工作改革发展的新的一页。
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都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期,中央又转发了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文件。具体到人民法院工作来说,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取得了重大结果,获得了丰富经验,“一五”改革纲要确定的39项任务基本完成。但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功能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矛盾,其中司法功能相对滞后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立足加强自身建设,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改革逐步解决制约司法功能充分发挥的深层次的体制和机制问题。
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必须加强党对改革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改革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举措,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改革工作必须置于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之中,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进行,这样才能保证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工作,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循序渐进。人民法院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要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又要针对人民法院的具体问题和迫切需要,把改革的力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地推进,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体制和工作机制。
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工作,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更应该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改革的各项措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同时必须正确地处理改革与修法的关系,凡与现行法律法规有冲突的,应在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后实施,不能以牺牲法律为代价搞改革。
改革兴,则人民法院司法事业兴。深化改革是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根本途径。此次会议已经明确了改革的方向、重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部署上来,由上而下,由点到面,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扎实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工作,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都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期,中央又转发了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文件。具体到人民法院工作来说,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取得了重大结果,获得了丰富经验,“一五”改革纲要确定的39项任务基本完成。但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功能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矛盾,其中司法功能相对滞后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立足加强自身建设,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改革逐步解决制约司法功能充分发挥的深层次的体制和机制问题。
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必须加强党对改革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改革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举措,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改革工作必须置于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之中,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进行,这样才能保证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工作,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循序渐进。人民法院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要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又要针对人民法院的具体问题和迫切需要,把改革的力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地推进,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体制和工作机制。
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工作,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更应该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改革的各项措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同时必须正确地处理改革与修法的关系,凡与现行法律法规有冲突的,应在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后实施,不能以牺牲法律为代价搞改革。
改革兴,则人民法院司法事业兴。深化改革是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根本途径。此次会议已经明确了改革的方向、重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部署上来,由上而下,由点到面,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扎实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工作,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