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公检法的人帮人铲事 认识行长帮人拉工程
拾荒者自称神通广大屡次诈骗被判4年
2005-07-15 09:53:55
中国法院网讯 (陈全慧 杨艳丽) 日前,称自己认识县公检法的人能帮人铲事,认识银行行长能帮人拉承包工程的,2次诈骗他人5万元的拾荒人史如良,被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村民史如良,因家境不好而长期在商丘市城乡街头拾荒。一次偶然的机会,史如良听说本村村民李某因亲属被害而四处托人欲使犯罪嫌疑人(加害人)被判重刑时,便以自己见多识广,朋友众多为名进行诈骗。2001年2月至2002年6月间,史如良以认识虞城县公检法的人,能为李某跑官司为由,先后骗取李某人民币2万元。因事情没有办成,钱被李某要回。
2001年冬至2002年6月间,史如良又以认识商丘市某银行行长,且该行长有工程能让本村村民户某承包为名,先后骗取户某人民币3万元。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村民史如良,因家境不好而长期在商丘市城乡街头拾荒。一次偶然的机会,史如良听说本村村民李某因亲属被害而四处托人欲使犯罪嫌疑人(加害人)被判重刑时,便以自己见多识广,朋友众多为名进行诈骗。2001年2月至2002年6月间,史如良以认识虞城县公检法的人,能为李某跑官司为由,先后骗取李某人民币2万元。因事情没有办成,钱被李某要回。
2001年冬至2002年6月间,史如良又以认识商丘市某银行行长,且该行长有工程能让本村村民户某承包为名,先后骗取户某人民币3万元。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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