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车时警惕聋哑人敲车门
2005-07-14 17:06:00
翻译在为被告人刘跟弟作翻译
中国法院网讯 (翟乃荣) 7月8日,趁司机遇红灯在路口等待时,将司机放在副驾驶座上的包盗走的聋哑人刘跟弟,被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5月1日下午,23岁的刘跟弟伙同另一聋哑人(另案处理)窜至淄博市张店区美食街与柳泉路交叉口,趁一司机遇红灯停车之际,由另一聋哑人打开汽车的左侧门吸引司机注意力,刘跟弟则趁机打开车的右侧门,将司机放在副驾驶位上的皮包盗走,包内有现金3645元及价值1775的手机一部。当司机听到右侧门关闭声后才发现皮包被盗,遂电话报警,刘跟弟被公安巡逻人员抓获。
法官提醒,聋哑小偷常利用自身的残疾缺陷,麻痹司机,趁机作案。因此,司机在停车时一定要格外当心。
5月1日下午,23岁的刘跟弟伙同另一聋哑人(另案处理)窜至淄博市张店区美食街与柳泉路交叉口,趁一司机遇红灯停车之际,由另一聋哑人打开汽车的左侧门吸引司机注意力,刘跟弟则趁机打开车的右侧门,将司机放在副驾驶位上的皮包盗走,包内有现金3645元及价值1775的手机一部。当司机听到右侧门关闭声后才发现皮包被盗,遂电话报警,刘跟弟被公安巡逻人员抓获。
法官提醒,聋哑小偷常利用自身的残疾缺陷,麻痹司机,趁机作案。因此,司机在停车时一定要格外当心。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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