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腔怒火存10年 烧掉245棵荔枝树
2005-07-12 13:37:57
     中国法院网讯 (阮锦平 彭炳均)  十年前口角结怨而在十年后放火报复的农民李某南,日前,被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李某南,在1995年与当时的村干部,即现在果林承包者何某发生口角,继而结怨。认为自己吃亏的李某南十年来一直心里不服,2005年的大年初十晚上十时许,李某南趁夜静无人之际,携带神香、火柴等物到承包者何某的果林,点燃了神香等引火物,然后逃回家睡觉。在引火物引燃了果林的荔枝树,酿成了火灾之后,在家里“睡觉”的李某南在村民的号召下还积极的参与了扑火行动。经鉴定,火灾造成245棵荔枝树被烧伤。事发后,警方经深入调查,在李某南家里的裤袋里查到了神香等引火物的痕迹,这时,李某南才不得不承认自己放火的事实。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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