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强奸漂亮“的姐” 案犯被判无期
2005-06-30 10:42:40
中国法院网讯 (余作才 唐有玲 彭希) 专抢年轻漂亮的女出租车司机,而后对受害人实施强奸的黄开勇,6月27日被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2004年12月30日下午14时许,黄开勇以租车为由,在桂林市汽车总站门口骗乘女司机曾某的桑塔纳出租车至柘木镇苏家岭树林处,抢走曾某人民币100元及价值人民币714元的手机一部,并对曾某实施强奸。因曾某极力反抗,强奸没有得逞。后黄开勇将曾某价值人民币7.15万余元的出租车抢走,逃离现场。
2005年1月25日下午1时许,黄开勇以租车为由,在桂林市西门菜市路口搭乘女司机文某的红色捷达出租车,骗至柘木镇何家村树林处,持刀抢走文某人民币100元及价值人民币470元的TCL手机一部,并对文某实施了强奸。随后,黄开勇将价值人民币6.8万余元的出租车抢走,逃离现场。
另外,2004年12月1 3日晚,黄开勇在其朋友秦某租住的大风山工棚内,乘失主黄某熟睡之机,盗走其价值人民币3908元的豪进摩托车一辆及价值人民币200元的波导手机一部,盗窃总价值4108元。
2004年12月30日下午14时许,黄开勇以租车为由,在桂林市汽车总站门口骗乘女司机曾某的桑塔纳出租车至柘木镇苏家岭树林处,抢走曾某人民币100元及价值人民币714元的手机一部,并对曾某实施强奸。因曾某极力反抗,强奸没有得逞。后黄开勇将曾某价值人民币7.15万余元的出租车抢走,逃离现场。
2005年1月25日下午1时许,黄开勇以租车为由,在桂林市西门菜市路口搭乘女司机文某的红色捷达出租车,骗至柘木镇何家村树林处,持刀抢走文某人民币100元及价值人民币470元的TCL手机一部,并对文某实施了强奸。随后,黄开勇将价值人民币6.8万余元的出租车抢走,逃离现场。
另外,2004年12月1 3日晚,黄开勇在其朋友秦某租住的大风山工棚内,乘失主黄某熟睡之机,盗走其价值人民币3908元的豪进摩托车一辆及价值人民币200元的波导手机一部,盗窃总价值4108元。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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