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法院“十道防线”严防超执限
2005-06-28 16:25: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少平
  为防止超执限案件产生,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自觉地进行自我约束、自加压力,精心布下“十道防线”。通过近一年来的实施,丰城法院不仅将往年积存未执案件全部清理完毕,而且当年审结案件在法定执限内的执结率达98%以上。

  丰城法院的“十道防线”是:

  (一)立案流程管理。案件审结后,凡有执行内容的案件,在审结后20天内必须到立案庭立案,填写《执行立案流程管理表》,接受院里统一监控。

  (二)个案责任到人。案件立案后,由立案庭按照预先设定工作程序将案件分流执行部门,然后由执行部门分发到执行人员。执行人员负责该案执行的全程工作,直至案件执结。

  (三)临近执限预警。全院对有执行内容案件进行动态管理,每月一次对临近执限案件进行列表通报,载明案号、案由、当事人、承办人、立案时间、限期履行时间等内容,以警示相关人员和部门。

  (四)超过执限通报。对执限实行关口前移,院里自定案件执行期限为三个月。凡超过三个月未执结的,以书面形式在全院进行通报;凡超过六个月未执结的,院里下专文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点名通报批评。通报采用连续制,每月进行一次,直至案件执结。

  (五)统一集中清理。每年7月份,由院“未执案件集中清理领导小组”对全院往年和当年到期未执案件进行大盘点、严考核。对达标的执行人员及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达标的,进行批评、惩戒。

  (六)院长亲自督办。对重大、复杂、影响面广的未执案件,由院长签发督办单,责令有关执行人员和部门限期执结,并由院长跟踪监督执行。

  (七)执行得失讲评。每月分片进行一次执行工作讲评,由执行人员谈典型执行案例和所遇执行疑难问题,探求执行方法,总结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训,推动全院执行工作。

  (八)久拖不执易人。是对执行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久拖不执的执行人员所采取的一道补救措施。在临近法定执限前,由院长责令相关人员交出案件,转交其他工作作风踏实、执行能力强的执行人员执行。

  (九)违规违纪严惩。院里制定了《执行工作管理办法》,加大了对执行工作违纪违规查处力度。凡发现在执行手续上弄虚作假,糊弄过关的,一旦查实,将受到严厉处罚。

  (十)纳入个人全年目标考核。凡执行工作未达标的执行人员及相关部门实行年终评先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执行工作考评结果与年终岗位责任奖和办案补助等兑现相挂勾;对执行工作,实行执行人员—庭长—主管副院长连带责任制等。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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