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民企南昌遭违法执法 省工商联将赴南昌协调
2005-06-21 15:56:43 | 来源:中安网-新安晚报 | 作者:刘建昌
合肥广齐建筑钢模租赁公司是我省一知名民营企业,然而从去年4月份起,该公司南昌分公司多次受到当地质监部门违法执法,后在当地法院部门的秉公执法下,南昌市质监局被判败诉。近日,合肥广齐向南昌市质监局提出了20多万元的赔偿申请。据了解,合肥广齐钢模公司2003年底在南昌市设立分公司。2004年4月13日,南昌市质监局在对该分公司执法检查时,恰好公司新到一批河北扣件,总量15000套,检查过程中又发来一车货,数量为28000套。执法人员现场对这两批货进行抽检,同日得出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产品,当地质监部门遂对1727袋计43000个钢管扣件予以异地封存。同年5月13日,当地质监局又以南昌分公司租赁使用的钢管扣件系不合格产品为由,对其1727袋扣件再次进行异地封存。
合肥广齐钢模南昌分公司认为其公司是扣件租赁公司,非生产厂家,租赁扣件的质量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不属质监部门管理,于是将南昌市质监局起诉到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今年3月,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南昌市质监局进行两次扣押决定时均适用《产品质量法》,但未适用《标准化法》,属适用法律不当,且第二次扣押决定无任何相关执法文件及依据,因此判决撤消南昌市质监局所作的两次《扣押决定书》。
昨日,合肥广齐钢模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对当地法院判决感到满意,当地质监局已返还了34540只扣件,但仍有8000多扣件未返还。针对其执法造成的损失,他们已提出了20多万元的赔偿申请。省工商联法律处徐庆松处长说,省工商联作为全省民企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娘家”,针对合肥广齐公司遇到的这种违法执法,他们已决定将此事列为今年重点维权案件之一,近日将赴南昌协调解决此事,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合肥广齐钢模南昌分公司认为其公司是扣件租赁公司,非生产厂家,租赁扣件的质量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不属质监部门管理,于是将南昌市质监局起诉到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今年3月,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南昌市质监局进行两次扣押决定时均适用《产品质量法》,但未适用《标准化法》,属适用法律不当,且第二次扣押决定无任何相关执法文件及依据,因此判决撤消南昌市质监局所作的两次《扣押决定书》。
昨日,合肥广齐钢模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对当地法院判决感到满意,当地质监局已返还了34540只扣件,但仍有8000多扣件未返还。针对其执法造成的损失,他们已提出了20多万元的赔偿申请。省工商联法律处徐庆松处长说,省工商联作为全省民企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娘家”,针对合肥广齐公司遇到的这种违法执法,他们已决定将此事列为今年重点维权案件之一,近日将赴南昌协调解决此事,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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