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如水清正如山志坚如钢
2005-06-09 16:10:04 | 来源:深圳晚报 | 作者:吴涛 王华兵 陈方杰
 

■深圳优秀法官钟志坚平生断案千余宗未错办一件案未枉判一个人

■廉洁如水清正如山志坚如钢

2005年新年的钟声刚刚响过,人们仍沉浸在节日欢乐之中。2日17时06分,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来噩耗,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年仅39岁的法官钟志坚永远离开了他眷恋的工作和同事。

死亡报告显示,病人在实施肝移植手术后,体内癌细胞向肺部和骨头扩散转移,侵入肺部后造成呼吸衰竭死亡。

4天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深圳召开表彰大会,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李毅峰给钟志坚佩戴一等功证章的情景仍在眼前;钟志坚发言那铿锵有力的话语仍在耳畔;钟志坚擎起法槌,挺起腰杆,庄严端坐在审判台上的形象,都像在昨天。

宝安法院院长郝丽雅哭了!“志坚,你不是答应一定回到审判台吗!要挺起脊梁,扛起我们宝安法院‘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的大旗吗!”钟志坚那挺直的腰板,刚毅的正气,压不垮的毅力,胸有成竹的表情都永远地留在人们的记忆里!

人物简介

钟志坚,男,1965年8月生,1983年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广东龙川佗城第二中学和原宝安县公明中学任教师、校团委书记。1992年8月,调入宝安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原宝安县人民法院人事科科员,宝安区人民法院房产庭书记员、房产庭助理审判员、刑庭助理审判员、刑庭副科级审判员、政治处副主任、监察室主任。

1998年5月他被确诊为肝硬化后,始终带病坚持工作。2004年5月他肝病加重,仍怀揣住院通知离开医院,直至7月23日口吐鲜血病倒在岗位上,被确诊为肝癌晚期。

从事法律工作13年来,他大多数时间在刑庭从事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并创出3年审结刑事案件200多宗的好成绩。多年来,他审理案件1286宗,年终结案均为100%。十几年来,他曾连续6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并数次受到市政法系统及宝安区委的表彰。2004年9月,宝安区委授予他“模范共产党员”的称号。2004年1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他一等功。

铁案法官:审理千案无一错

1992年春,时任宝安县公明中学团委书记的钟志坚从学校调到法院,从课堂进入了法庭。他从法院的书记员干起,逐步成长为一名执掌正义之剑的刑事审判庭的法官。

宝安法院刑庭的法官担负着年约2500多宗案件的审判任务,他被埋在案件的海洋里。也正是这个强大的激流,冲撞出钟志坚这样的铁法官。记者从统计报表中看到:1995年、1997年、1999年、2001年,钟志坚分别以结案130宗、115宗、108宗、177宗,创造了“四年全院结案第一”的审判记录。

1997年,在深圳机场二期工程施工中,村长和施工人员3人共同侵吞国有资产480余万元,村民们因利益受到侵害,多次上访,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钟志坚感觉到责任重大。接案后,钟志坚沉到案中去,多次深入到施工现场调查事情的原委,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逐项核实。他的审理结案报告达8000多字,阐述清楚了这些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以侵占罪、受贿罪严惩了这些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分子,同时又追回赃款210多万元,给村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2003年,钟志坚办理了一桩重婚案。某公司经理被他妻子起诉,告他犯有重婚罪。可那位经理坚决不承认自己重婚。按说,这宗普通案件,只要向陕西和广西两地去函求证,便可以审结宣判了。然而,钟志坚看到这里重婚案太多,弱势人群利益得不到法律保障,便亲自前往陕西咸阳及广西偏僻的山区进行调查。他下了火车换汽车,下了汽车走山路,冒着小雨踏着泥泞,四处打听,查阅乡镇原始婚姻登记,历时一个多星期,终于查清这个经理在深圳先后与广西和陕西两位女子相识,并且在10天内在陕西和广西两地先后办理了结婚登记,同两名女子均生育了孩子的事实。当时,为逃避法律的严惩,被告人的亲戚多次托人要请钟志坚吃饭,铁面无私的钟志坚一口回绝。在事实面前,被告人终于认罪,被判了两年徒刑。

凭着对至高无上的法律的尊重,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比忠诚,凭着对审判工作的热爱,钟志坚从事审判工作十余载,主办案件千余宗,手中没有一宗错案,没枉判一个人。

胸怀大局:以改革提升审判效率

2001年1月31日,钟志坚亲耳聆听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深圳市向“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宝安区人民法院学习动员大会上所讲的“人民法院必须做到高效司法,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迟来的正义等于无正义”,这句话在钟志坚心中激起阵阵波澜。

那年办案171宗,钟志坚确实是身心疲惫。刑事案件要普通程序简易审,一个改革方案在钟志坚和他的同事们心中形成。在领导与检察机关协调沟通这一改革方案的同时,钟志坚这个合议庭就开始试行。对一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他们免去了繁杂的程序,开庭直奔控辩焦点。改革后,钟志坚所在的合议庭一天开了8个庭,使普通刑事案件的审理进入了“快车道”。接着,宝安法院的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在全国推广。

钟志坚是院内公认的刑事案件审判的专家。摆在记者面前的《刑事案件庭审规则》,是他的又一改革成果。这个规则共九章,一百一十条,有总则、庭前准备、普通程序开庭、法庭辩论、附带民事案件法庭调解等,各项规定十分精细,可操作性强。谁都能想像得到,拖着严重病躯的钟志坚忍受多大的剧痛,著就这一两万字规则。文中的论点是他学识的凝聚,那规范的作法是他经验的总结。

清廉如水:十年审判无一投诉

一位熟知他的黄律师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他接受当事人和律师的吃请;书记员许林锋说:他没有一次带我出去和当事人或律师吃饭;还有这样一组数据:钟志坚拒收红包七十多次;十年审判无一投诉……

改革开放的深圳,物质利益冲击着每一位深圳人,而法官更是因为手中的审判权,被推到了诱惑与腐蚀的风口浪尖。但钟志坚对一切影响案件审理的因素说不,他的心中,只有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同事郭宁华说:“他是一个原则性很强的人。”

2002年7月的一个上午,一名律师来到钟志坚的办公室,寒暄几句,转身锁上门,将一个厚厚的大信封放到钟志坚的办公桌上。钟志坚严肃地看着这个律师,义正严辞地说:“你贿赂的是我的权力,但是你侮辱的是我的人格。你马上给我拿走,否则我就交给纪委。”这名律师灰溜溜地拿走了信封。

“你贿赂的是我的权力,但是你侮辱的是我的人格。”这句话,成了他的名言,也在很多人的口中流传。

2004年,钟志坚调任院监察室主任。又一个沉重的压力上了肩头,光自身廉洁,已远远不够,要让周围的人都清廉!上任伊始,钟志坚就提出了全院纪检监察的工作思路,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精心构筑法院廉政体系。他对自己的要求是“重在修身,兼济天下”。2004年11月19日,由钟志坚起草、修订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规则》、《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获党组通过。

刚柔相济:将真情融入法律里

钟志坚在审判中做到公平公正的同时,又能够刚柔相济,让当事人既看到国家法律的不可侵犯,又能感受到人民法官对群众的一片深情。

1994年,钟志坚在审理一起青少年抢劫团伙案时,发现一名涉世未深,年仅16岁的少年。这个当时参加犯罪团伙并在抢劫现场的少年,并没有实施抢劫行为。钟志坚认为,法律不仅仅是一种惩罚,还意味着拯救、意味着教育和再生。所以,怀着一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钟志坚连续两次到看守所看望这名少年,与他交谈,一遍遍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同他谈人生、谈未来。少年最后终于被法官叔叔的苦心所感动,主动承认了自己参加犯罪团伙并在作案现场的事实,并对自己交友不良,参加犯罪团伙的违法行为表示了悔改之心。后来,这位16岁少年得到了宽大处理。少年的父母含着感激的热泪,拉着被钟志坚从迷途找回的孩子,向钟志坚拜谢。

钟志坚对待同事、对待他人的一颗纯朴友爱之心,宝安法院的同事们一直铭记在心。在同事们的眼前,他是慈爱的兄长,是推心置腹的挚友,是关心帮助他人的好同事。在钟志坚眼里,同事的困难,就是他的困难。刚大学毕业来到法院的同事,女友没工作,钟志坚就根据她的特长帮助联系幼儿园和少年宫当老师。

意志坚强:顽强与病魔抗争

人如其名!钟志坚在人生和事业的道路上愈挫愈坚。

“今天坐了一整天没动,写判决,好累……”钟志坚晚上回到离法院不足三百米的家中对妻子说。等妻子把做好的饭拿上饭桌时,钟志坚已经在沙发上坐着睡着了。

宝安区的刑事案件一直名列全市各区之首,作为刑事审判骨干的钟志坚五个工作日天天都有开庭。最多的时候,钟志坚一天进行了十三个简易案件庭审。白天开庭或调查取证,晚上便利用休息时间查阅大量案件卷宗、材料,赶写判决书,双休日加班成了家常便饭。长期的超极限、超负荷工作,使病魔逼近了正值壮年的钟志坚。肝癌晚期,这个诊断如晴天霹雳让这个硬汉子承受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急剧恶化的病情让钟志坚经常陷入昏迷。但是当他一次醒来,看到院长郝丽雅守在他的病床前时,说的第一句话竟是:“法院……案子太多,我还……有案子……没办完……”钟志坚用坚强的意志与病魔搏斗。钟志坚在昏迷后醒来写了几首诗,那是病危中的一位忠诚于事业的法官对病魔的抗争,对事业的牵挂。

去年11月11日,在宝安法院55周年院庆上,钟志坚回到了他眷念的同事们中间。11月19日,钟志坚又回到了他熟悉的审判台,重执法槌审理了一宗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11月22日,他参加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并通过了他拟订的有关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春蚕到死丝方尽!钟志坚——这位优秀的深圳法官,就这样将毕生的心血奉献给了他深深热爱的审判事业。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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