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女会计携款潜逃牵出特大"六合彩"赌博案
2005-05-20 11:34:59
     中国法院网讯 (郑智钦 郭盛元)  5月10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对因一起职务侵占案牵出的涉案金额达60万元的“六合彩”赌博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赌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邱某英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林某生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邱某玉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4年12月20日,上杭县公安局接才溪镇某公司的报案,该公司的会计邱某(女)利用职务之便携款潜逃。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这起职务侵占案背后隐藏一起特大的“六合彩”赌博案,潜逃的邱某向“上线”庄家邱某英报码买“六合彩”近60万元。同年12月30日,邱某英被抓获归案,今年1月11日和17日,涉案的林某生和邱某玉也先后被抓获。

  经查,被告人邱某英自2004年1月至12月间,从事“六合彩”赌博活动,收取他人“六合彩”报码66.2万余元,又分别报给上线邱某玉,林某生等人,从中非法得款1.66万余元。被告人林某生在2004年3月至12月间,被告人邱某玉自2004年6月至12月间,分别收取邱某英等人“六合彩”报码12.4万余元和9.65万余元,抵除付给邱某英的手续费外,非法得款2536.6元和2890.4元。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聚众赌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属共同犯罪。三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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