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瓶炸伤手指 燕京啤酒被索2.5万
2005-05-16 15:32:05
中国法院网讯 (单文远) 在开啤酒瓶时,酒瓶突然发生爆炸,王某的手指被炸伤,在与燕京啤酒就赔偿一事协商未果后,王某将燕京啤酒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49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某诉称,2004年5月25日,他在怀柔区喇叭沟门乡某田园度假村就餐,当开启啤酒时,酒瓶突然发生爆炸,他的右手大拇指、无名指、小拇指、左手小拇指被炸伤,随后住院进行治疗。2004年9月,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给付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继续治疗费共计1.3万元。3月25日,王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在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伤残赔偿金一事未果后,王某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怀柔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其伤残赔偿金、法医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49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王某诉称,2004年5月25日,他在怀柔区喇叭沟门乡某田园度假村就餐,当开启啤酒时,酒瓶突然发生爆炸,他的右手大拇指、无名指、小拇指、左手小拇指被炸伤,随后住院进行治疗。2004年9月,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给付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继续治疗费共计1.3万元。3月25日,王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在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伤残赔偿金一事未果后,王某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怀柔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其伤残赔偿金、法医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49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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