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猪圈牛栏 "两老"状告"两儿"
2005-05-12 10:38:51
     中国法院网讯 (刘莉霞)  为讨要回自己的猪圈、牛栏屋,张某、王某夫妻俩把自己的亲儿子和亲侄子告上了法庭。日前,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依法驳回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张某、王某夫妻俩长期和儿子张甲一起生活,张某的亲侄子张乙与他们相邻而居,关系一直非常融洽。但自今年初,原、被告双方的感情因猪圈、牛栏屋之争而彻底破裂。

  2001年4月8日,张甲将土地证上登记为父母所有的猪圈、牛栏屋以500元价格卖给了张乙,双方签定了购房协议后,张甲收了张乙500元钱并交付了房屋。2005年元月,张某、王某夫妻俩知悉房屋被卖,又恰逢张乙不注意说了张甲孩子(即原告之孙)的不是,遂与张甲一起用锤将张乙正使用着的猪圈、牛栏屋砸烂,张乙遂到法院起诉,要求砸烂房屋的张某、王某和他们的儿子张甲赔偿损失。经法院调解,张某、王某和张甲当庭赔偿了张乙房屋损失费300元。事隔两月,张某、王某夫妻俩为讨要房屋,把自己的儿子张甲和侄子张乙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甲擅自卖出属于自己双亲房屋的行为是无权处分,但本案原告两夫妻在前一次诉讼中当庭赔偿张乙300元房屋损失费的行为,是对张甲擅卖房屋行为的事后追认。基于此,法院认定两被告张甲和张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故判决驳回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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