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伪造派出所公文探监被判刑
2005-05-10 11:21:45
中国法院网讯 (王斌 李雪鹏) 今天,伪造公安机关公文探望服刑人员的马臣静,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8岁的马臣静(女)在北京市东直门地区购买刻有“北京京公安局某分局派出所”字样的假公章,并于2004年12月20日利用该公章伪造1封自称为焦某某(服刑人员)表妹身份的证明信,并持该信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园监狱看望焦某某。后被查获。
顺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臣静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信誉和公共秩序,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应予惩处。
法院经审理查明,28岁的马臣静(女)在北京市东直门地区购买刻有“北京京公安局某分局派出所”字样的假公章,并于2004年12月20日利用该公章伪造1封自称为焦某某(服刑人员)表妹身份的证明信,并持该信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园监狱看望焦某某。后被查获。
顺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臣静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信誉和公共秩序,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应予惩处。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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