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头注射超市食品 两来京人员勒索被判
2005-04-20 16:45:03
中国法院网讯 (林燕焱 李秀芹) 吉林省人王伟和河北省人李强来京后生活无着落,竟然打起了向超市投毒敲诈钱财的主意。4月19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各1年。
王伟、李强来京后因无经济来源,王伟便提出向超市敲诈钱财,李强表示同意。2004年12月10日17时许,王伟、李强将从大兴区西红门镇某超市内购买的火腿、榨菜带至一小旅馆处,用事先准备好的注射器将青霉素药水注入到该食品包装袋内。次日11时许,二人将已注射药水的食品放回超市。当日13时许,王伟以“你的超市已被投毒,往我的帐号里存5000元钱,我告诉你们毒在什么地方”为由向,超市老板梅某索要钱财,后梅某分3次向王伟提供的帐号内存入700元。王伟、李强将此款全部取出后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伟、李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王伟到案后有如实供述同案犯的立功表现,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王伟、李强来京后因无经济来源,王伟便提出向超市敲诈钱财,李强表示同意。2004年12月10日17时许,王伟、李强将从大兴区西红门镇某超市内购买的火腿、榨菜带至一小旅馆处,用事先准备好的注射器将青霉素药水注入到该食品包装袋内。次日11时许,二人将已注射药水的食品放回超市。当日13时许,王伟以“你的超市已被投毒,往我的帐号里存5000元钱,我告诉你们毒在什么地方”为由向,超市老板梅某索要钱财,后梅某分3次向王伟提供的帐号内存入700元。王伟、李强将此款全部取出后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伟、李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王伟到案后有如实供述同案犯的立功表现,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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