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骨灰盒敲诈 江苏两村民被判刑
2005-04-15 16:59:04
中国法院网讯 (石岩) 日前,偷盗他人骨灰盒敲诈钱财的宋国清、张莲花,被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六个月。
2004年12月一天晚上,宋国清、张莲花经过密谋,将同村村民王某某父亲的骨灰盒挖出并藏匿。事后,两人多次打电话给王某某,以此为要挟欲向王某某敲诈人民币2.5万元。后宋国清前往约定地点取钱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2004年12月一天晚上,宋国清、张莲花经过密谋,将同村村民王某某父亲的骨灰盒挖出并藏匿。事后,两人多次打电话给王某某,以此为要挟欲向王某某敲诈人民币2.5万元。后宋国清前往约定地点取钱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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