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玩QQ游戏盗取1万余元电话费
2005-04-08 17:48:54
中国法院网讯 (章建育 黄天用) 4月7日,福建省仙游县法院对一中学生因玩QQ游戏而盗窃他人电话费案进行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福建仙游某初级中学学生郑某(16岁)纠集同学黄某、王某、陈某(三人均行政处罚),利用固定电话小额付费168信息热线充值转移他人话费到各自的QQ和网络游戏的帐户上供自己使用。4人多次从仙游县园庄镇云峰、高峰、泗洋、义路等地电信电缆交接箱里的电缆端子上偷接电话线,各自操作盗充他人电话费27趟1424部次,涉及电话用户200多户。自2004年6月2日至7月19日的短短一个月半时间内,就盗取他人电话费11318.70元。案发后四人共退赃款11054元给被害用户。
鉴于郑某系在学学生,犯罪时未满18周岁,到案后能自愿认罪,积极退赃,其父母表示加强对郑某的监管,为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仙游县法院依法给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给其悔过自新的机会。
福建仙游某初级中学学生郑某(16岁)纠集同学黄某、王某、陈某(三人均行政处罚),利用固定电话小额付费168信息热线充值转移他人话费到各自的QQ和网络游戏的帐户上供自己使用。4人多次从仙游县园庄镇云峰、高峰、泗洋、义路等地电信电缆交接箱里的电缆端子上偷接电话线,各自操作盗充他人电话费27趟1424部次,涉及电话用户200多户。自2004年6月2日至7月19日的短短一个月半时间内,就盗取他人电话费11318.70元。案发后四人共退赃款11054元给被害用户。
鉴于郑某系在学学生,犯罪时未满18周岁,到案后能自愿认罪,积极退赃,其父母表示加强对郑某的监管,为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仙游县法院依法给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给其悔过自新的机会。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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