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玉之妻被安排到丈夫生前法院工作
2005-03-25 13:42:22
     中国法院网讯 (钟宏) 

为告慰英模的在天之灵,中共四川省三台县县委、县政府近日作出决定,将原三台县法院书记员李存玉的妻子吴晓君作为事业单位工人编制,安排到三台县法院从事档案管理工作。

    李存玉同志生前系四川省三台法院书记员,他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却不幸因病英年早逝。他的事迹被中国法院网发现并广为宣传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很多地方掀起了学习李存玉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共绵阳市委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分别追授李存玉同志“个人一等功”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李存玉同志去世后,留下没有工作的妻子吴晓君和刚满四个月的女儿。为了告慰英模的在天之灵,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南政法大学、绵阳市委、市政府、绵阳市中级法院和三台县委、县政府、三台县法院,对生活困难的英模家属吴晓君进行了慰问和捐助。近日,中共三台县委、县政府又特事特办,将吴晓君作为事业单位工人编制,安排到三台县法院从事档案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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