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执行谋民利 职工锦旗寄民心
2005-03-21 14:29:12
     中国法院网讯 (彭刚)  3月18日,四川省南溪县皮鞋皮件厂的职工们满怀喜悦的心情,给南溪法院代理院长邱柱华和执行局送来锦旗,感谢法官们为他们解决了实际问题,将94万元工资款送到他们手中。

  2004年12月,南溪县基金会向县法院申请执行县皮鞋皮件厂所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四十余万元。法院执行局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皮鞋皮件厂位于南溪县交通街16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该厂职工们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到法院反映,称他们的工资和社保款一直没有落实,要求法院为他们解决问题。有鉴于些,南溪法院执行法官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将上述土地及房屋委托拍卖,拍卖前对标的物进行依法评估,评估价为69万元。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和皮件厂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该院代理院长邱柱华亲自指挥执行人员通过不断努力,多方协调。2005年1月13日,该院在南溪县九龙宾馆举行皮件厂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拍卖会。通过激烈的竞买,最终以113.6万元的价格整体出售给买受人四川省宜宾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扣除债务款后,执行人员将余款94万余元赶在春节前分发到了皮件厂职工的手中,受到了该厂职工们的高度称赞。为了表示感谢,该厂职工代表为南溪县法院代理院长和执行局分别送来了锦旗。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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