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子江西骗婚 "鸽子"未飞获刑5年
2005-02-28 13:45:31
     中国法院网讯 (汪慧君 徐俊胜)  一云南团伙假借结婚名义,到江西乐平市骗婚诈财,近日,乐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王克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04年3月至4月份期间被告人王克美伙同“张贵坤”、“张贵强”等人以假借结婚名义,伺机到乐平骗取钱财,后该团伙在被害人倪某华处骗得人民币1.45万元。得手后,“张贵坤”、“张贵强”将被告人王克美留至乐平市浯口镇,二人先行离开乐平。随后,又一被害人倪某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来到倪某华家中要求王克美帮助其到云南镇雄县物色“老婆”,被告人王克美随即打电话给“张贵坤”,并积极协助“张贵坤”继续实施诈骗活动。“张贵坤”接电话后从云南带来四名女子,以假结婚名义从乐平市浯口乡倪某良、方某某、周某某、方某四家骗取钱财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2004年4月,被告人王克美称带四名云南女子到乐平街上去玩,欲趁机逃跑时,被倪某华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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