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纸摇身“变”名车 偷梁换柱获刑罚
2005-02-25 14:58:34
     中国法院网讯 (丁慧)  以废纸名义申报进口的集装箱内竟然跑出了奔驰、丰田等名车,妄图以偷梁换柱的手法偷逃关税的董立新和陈琦最终还是没有躲过海关的火眼金睛,2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董力新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判处陈琦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2001年6月14日,董力新在明知他人委托其进口的两票废纸集装箱内夹带有其他货物,仍将虚假的报关单证通过陈琦送至联系好的货运公司,委托该货运公司以废纸的名义将两票集装箱的货物向海关申报进口。经查验,上述集装箱内实际装载的是自动取款机43台、氨纶纱线8571.2千克、丰田“陆地巡洋舰”V8越野车2台、奔驰E320拆解车1台。经核定,上述货物共计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近559万元。此外,上述集装箱内还装有各种牌号旧汽车切割车身、轮胎、车门等汽车配件一批。

  案发后,陈琦向侦查机关退缴了赃款人民币1.3万元。

  法院认为,董力新、陈琦采用伪报货物品名的方法,帮助他人将货物向海关申报进口,共计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近55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鉴于两人系受他人指使将走私货物报关进口,且现有证据尚不能证实其明知走私货物系汽车及零配件等,从主观恶性程度、具体实施的行为、利益分配等方面来看,董、陈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依法可认定为从犯。鉴于二人到案后能够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且陈琦还退缴了违法所得,具有一定的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二人减轻处罚。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