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聊引来色狼 一男子欲行不轨被判刑
2005-02-22 14:26:21
     中国法院网讯 (毛昕昕 林旭红)  约见网友,遭遇骗局,在浙江省丽水市区某校就读的学生小兰(化名)在会见网友付某时,和她同行的同学险遭强暴。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04年5月14日,小兰在网上结识了自称是从陕西来丽水做药品推销的男网友付某。两人聊得十分投机,并相互交换了电话号码。第二天,付某打来电话,约小兰在校门口见面。傍晚放学后,小兰拉上同学小敏(化名)在学校门口等付某。见了面后,付某告诉她们,他已经在家中烧好了晚饭,三人随即“打的”去了他在白云小区租住的房子。

  酒足饭饱后,付某又拿出一盒扑克牌和小敏玩,双方比牌大小,谁输谁喝半杯啤酒。玩了一会后,小兰看到他们俩喝了差不多3瓶酒,都有了点醉意,便起身叫小敏走。小兰走到房门口,却发现门被付某反锁,她回到房间拉小敏,但小敏的手被付某拉住,根本走不了。小兰见了付某腰上的钥匙,便乘机取下去开门,她再返回去拉小敏,但拉不动,便只好放下钥匙,跑出去找同学求助。

  付某见小兰走后,随即锁了门,回头将小敏拉到房间里,要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但遭到了小敏的反抗。此时,小兰已叫了同学到门口,并报了警。付某听到叫喊后,停止了行动。但随后,他又再次以恐吓等方式,欲与小敏发生性关系。幸好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付某从窗口跳楼逃跑时摔伤。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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