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80位农民年前喜领30余万存单
2005-02-03 11:14:34
农民领取存单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杨永高 沈建华)  2月1日上午,家住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青墩镇的刘占林、朱广明等80位农民高兴地从亭湖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手中领到了34万元的银行存单。

  2001年8月至2004年3月,原青墩信用社聘用的陈井信用站站长刘玉保(已另案处理)因子女就业、婚嫁及创办冷冻厂、蟹场亏损,遂采取高息、出具盐城市商业银行储蓄取款(取息)凭条、信用合作社活期储蓄事后监督凭条等手段,先后向刘占林、吴玉汝等74人非法吸收存款47.2万余元,同时,他利用当地村民对其的信任,以借款为名,诈骗茆万余、朱玉富等12人人民币6.05万元。2004年4月,刘玉保被刑事拘留,刘占林等80人追款无着,于2005年1月初以商业银行为被告诉至亭湖区人民法院。

  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年关已近,此案件的涉及面又广,办案法官在迅速开庭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商业银行一次性补偿刘占林等80人34万元。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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