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0万工程款优先受偿 2000民工安心回家
2005-02-01 09:43:32
  • 民工们喜领执行款
  • 领取执行款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卫建萍)  1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给包括江苏南通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内的三家公司发放工程款近2800万元,这其中约2000万元作为工资款将直接发到三家公司近2000名民工手中。

  2001年5月,南通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中建保华建筑公司、江苏兴港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单位承包了上海东部软件园别墅工程的道路、管线等配套设施工程项目。该批工程至2002年先后竣工,但上海东部软件园公司未能如期足额支付工程款项。后经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应支付上述三家公司工程款近2800万元。

  裁决生效后,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未能自动履行。三家公司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一中院接到执行申请后,立即对上海东部软件园公司的财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经查实,该公司目前涉及10余件经济纠纷案,债务总额超过4亿元。公司现拥有500多亩地和9万多平方米地建筑物可供执行。执行法官马上兵分两路,一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土地和房产进行查封,一路即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出来后,法院到上海东部软件园公司现场张贴了限期撤离公告。随即,法院启动对土地和建筑物的拍卖程序,今年1月24日,上述土地和房产拍卖成交。

  根据最高法院“工程款优先受偿”的相关规定,考虑到三起案件的工程款中主要涉及民工工资,执行法官以最快速度办妥相关手续。1月31日,南通四建等三家公司的老总们终于领到了被拖欠两年之久的工程款。

  江苏南通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周曼华副总经理在采访中表示,辛苦一年的民工们终于可以拿上工资安安心心回家过年了,她感谢上海的投资环境和法制环境,使他们这些外地企业和民工的权益得到了切实的保护。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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