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法院执结7.9万情暖33名职工
2005-01-27 13:48:18
发放执行款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刘瑞东 徐斌)  “杨晓法官,感谢您为我们讨回了工资,我们能不能请您吃一顿便饭……”这是1月25日12时30分,33名职工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领取法官为他们执行回来的7.9万余元工资及最低生活保障金时,出现的极为感人的一幕。

  据了解,青岛海元翔制罐有限公司因累计拖欠33名职工的工资及最低生活保障金7.9万余元而被告上法庭。2004年12月1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杨晓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初军堵在办公室时,初军称公司目前经营困难,实在没有能力履行义务,但公司在外头有很多债权没有变现,若法院给执行回来,履行义务应该没有问题。谁知,此后初军竟夺门而逃,消失在该市台东三路步行街人流中。之后,法官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青岛海元翔制罐有限公司办公室及仓库等财产。期间,另外一家公司因在此定做了罐制品而前来取货时,恰被法官杨晓碰上。随后,杨晓将查封的罐制品依法变现1.6万余元,最终将此案顺利执结。另一职工感慨地说,他们的案子2004年11月份才立案,现在法院就为他们讨回了血汗钱,真够快的了!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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