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空穴来风 代理不假思索
北京一律所代理“跟踪大脑机器”案被判无效
2005-01-18 10:41:40
中国法院网讯 (高志海) 面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空穴来风的“纠纷”,律师事务所不加思索地与其签订诉讼代理协议,并收取33万的费用。该患者的法定代理人为此将律师事务所告上法庭。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律师事务所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无效;律师事务返还33万元委托代理费及委托差旅费。
2001年,武先生通过报刊广告与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同年8月,双方签订了“福建省公安厅跟踪大脑机器伤害纠纷”诉讼代理协议。当月14日,武先生向律师事务所帐户汇入33万元。2003年9月,武先生的法定代理人与律师事务所联系,要求宣告委托协议无效,退回33万元。同时,还向北京律师协会投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2004年4月,武先生起诉至一审法院称,自己1996年患精神分裂症,每天怀疑公安机关的机器24小时监视自己一举一动,整日坐卧不安,虽经多次治疗,没有成效。2001年和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后,律师事务所主任吹嘘能通过诉讼,帮助解脱“福建省公安厅跟踪大脑机器伤害”。2001年8月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自己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律师事务所收到自己瞒着家人汇出的33万元后不但没有开展任何诉讼工作,并且不与自己联系。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无效;律师所返还33万元及相应利息。
律师事务所辩称,签订协议时未发现武先生有任何异常,且武先生现拿不出证据证明签订协议当日患有精神疾病。另外,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两次前往福州,与福建省公安厅联系大脑跟踪机器伤害一案。因福建省公安厅没有给答复,且一直与武先生联系不上,故无法再进行诉讼工作。故武先生的请求没有依据,申请驳回武先生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指定并委托相关单位对武先生进行精神病鉴定,结论为:武先生患有精神分裂症,签订委托合同当日处于疾病发病期,无民事行为能力。
2004年7月1日,北京律师协会作出“给予律师事务所及该所主任相应纪律处分和罚款,并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对该所和该所主任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律师事务所一次性向武先生或其法定代理人退还33万元和相关利息”的决定。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律师事务所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律师所在与武先生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作为一般生活常识,应知道武先生要求提供法律服务的“公安厅跟踪大脑机器伤害纠纷”不可能存在,应对武先生的精神状况产生怀疑,不该允诺为武先生的该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直至签订合同,收取代理费。事后经鉴定,武先生签订委托合同当日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无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无效,律师事务所取得的33万应当返还。一审法院所作判决正确,应予维持。
2001年,武先生通过报刊广告与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同年8月,双方签订了“福建省公安厅跟踪大脑机器伤害纠纷”诉讼代理协议。当月14日,武先生向律师事务所帐户汇入33万元。2003年9月,武先生的法定代理人与律师事务所联系,要求宣告委托协议无效,退回33万元。同时,还向北京律师协会投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2004年4月,武先生起诉至一审法院称,自己1996年患精神分裂症,每天怀疑公安机关的机器24小时监视自己一举一动,整日坐卧不安,虽经多次治疗,没有成效。2001年和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后,律师事务所主任吹嘘能通过诉讼,帮助解脱“福建省公安厅跟踪大脑机器伤害”。2001年8月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自己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律师事务所收到自己瞒着家人汇出的33万元后不但没有开展任何诉讼工作,并且不与自己联系。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无效;律师所返还33万元及相应利息。
律师事务所辩称,签订协议时未发现武先生有任何异常,且武先生现拿不出证据证明签订协议当日患有精神疾病。另外,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两次前往福州,与福建省公安厅联系大脑跟踪机器伤害一案。因福建省公安厅没有给答复,且一直与武先生联系不上,故无法再进行诉讼工作。故武先生的请求没有依据,申请驳回武先生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指定并委托相关单位对武先生进行精神病鉴定,结论为:武先生患有精神分裂症,签订委托合同当日处于疾病发病期,无民事行为能力。
2004年7月1日,北京律师协会作出“给予律师事务所及该所主任相应纪律处分和罚款,并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对该所和该所主任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律师事务所一次性向武先生或其法定代理人退还33万元和相关利息”的决定。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律师事务所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律师所在与武先生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作为一般生活常识,应知道武先生要求提供法律服务的“公安厅跟踪大脑机器伤害纠纷”不可能存在,应对武先生的精神状况产生怀疑,不该允诺为武先生的该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直至签订合同,收取代理费。事后经鉴定,武先生签订委托合同当日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无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无效,律师事务所取得的33万应当返还。一审法院所作判决正确,应予维持。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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