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法院强化信息报送制度
2005-01-17 11:34:27
中国法院网讯 (韩振江) 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针对过去信息渠道不够畅通,信息联络员形同虚设等情况,于近日制定了《信息联络员工作规则暂行办法》,为促进新一年法制宣传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该《办法》规定,在全院各个庭室设立一名兼职联络员,负责及时、准确地把本庭室的信息报送到研究室,再由研究室对信息进行甄别,确定有价值的信息后,向新闻媒体进行投稿,以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信息联络员报送信息,该院将实行月通报制度,并对全年被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规定了基数,年终将评选出优秀信息联络员和最差信息联络员,并分别对其进行奖惩,完不成信息报送基数的联络员个人及所在庭室,不得参加年终评先。该院还建立信息事先告知和事后报告制度,充分突出新闻的时效性。
该《办法》规定,在全院各个庭室设立一名兼职联络员,负责及时、准确地把本庭室的信息报送到研究室,再由研究室对信息进行甄别,确定有价值的信息后,向新闻媒体进行投稿,以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信息联络员报送信息,该院将实行月通报制度,并对全年被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规定了基数,年终将评选出优秀信息联络员和最差信息联络员,并分别对其进行奖惩,完不成信息报送基数的联络员个人及所在庭室,不得参加年终评先。该院还建立信息事先告知和事后报告制度,充分突出新闻的时效性。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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