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故意诽谤判拘六月
2005-01-13 10:19:13
     中国法院网讯 (蓝剑 大伟)  女教师文松为琐事与邻居发生矛盾,写了19张字条散发,故意诽谤他人。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珙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诽谤罪判处文松拘役六个月。

  文松与向英是邻居,均系宜宾市珙县某学校教师。文松因公路占地与向英之父发生矛盾,并怀疑向英在王连饭店处为其挂胡帐。2003年9月17日,文松为了败坏向英的名声,写了19张字条放置或散发在向英到校上班的路上,内容为向英与其男朋友方某或同校教师万某、李某某发生性关系。2003年9月19日,同校教师刘某某在校门口路边捡到13张字条,并交给了学校教务处。向英从教务处将字条拿出后,向珙县公安局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文松为了损毁向英的声誉,捏造向英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事,并用小字报的形式在自诉人上下班的路途中散发,其行为贬低了向英在全校师生和周围群众中的声誉,给自诉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恶劣影响,使自诉人在思想上、精神上承受了较大的痛苦,其行为构成诽谤罪。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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