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中院实施减刑假释裁前公示制度
2005-01-10 15:31:25
中国法院网讯 (马瑜山) 1月5日上午,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04年下半年正式实施减刑假释裁前公示制度,对拟减刑假释的服刑人员,先行在一定范围公示,对无异议的方正式做出裁定。此举目的在于进一步增强减刑假释工作透明度,坚持“阳光操作”。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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