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法院“110”执行联动显成效
2005-01-10 14:35:12
中国法院网讯 (范仪华) 为提高办案效率,福建省武夷山人民法院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执行新路子,推行“110”执行联动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自去年年初起,武夷山法院推行“110”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局与法警队结成联动单位,规定局、队之间应确定联络员,严格执行“有警必接,有警必出”规定,凡需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的,应当有法警配合,同时对贻误执行时机的相关责任人员严厉追究责任。
推行“110”执行联动机制以来,执行局与司法警察大队密切配合,快速反应,联合执行办案53件,赴异地执行5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自去年年初起,武夷山法院推行“110”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局与法警队结成联动单位,规定局、队之间应确定联络员,严格执行“有警必接,有警必出”规定,凡需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的,应当有法警配合,同时对贻误执行时机的相关责任人员严厉追究责任。
推行“110”执行联动机制以来,执行局与司法警察大队密切配合,快速反应,联合执行办案53件,赴异地执行5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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