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上访画句号 珙县“秋菊”成都打工
2004-12-24 16:05: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蓝剑 江鹏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珙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志刚告诉笔者,人称珙县“秋菊”的罗会珍(化名)经过法官耐心的思想疏导,表示自愿息诉罢访,并已到成都从事法官们帮她联系的工作。
1984年5月至1996年5月期间,罗会珍与珙县某医疗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从事清洁、洗浆、消毒工作。1996年5月,在续签劳动合同时,罗会珍向单位提出更换工种未得同意,便中断了与该单位的劳动关系,由此引发了劳动争议。罗会珍自此便不断到有关部门上访。珙县政府办公室、县人事局、劳动局、卫生局、信访办等有关部门对此进行协调,确定由该医疗单位补助其养老保险费1万元。罗会珍不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之后又提起诉讼,先后在市、县两级法院出过8次庭。
今年3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某医疗单位一次性支付罗会珍补偿金1万元。罗会珍仍不服,继续到省、市、县有关部门上访。
今年,珙县人民法院将罗会珍的上访作为重点处理的“涉法”上访案件,由院长亲自牵头办理。县法院多次会同卫生局、司法局、珙泉镇等有关单位和部门专题研究该案,针对案件具体情况,以行政案件予以立案受理,最大限度保护罗会珍的诉权,并做到快速审理、快速判决;同时,法官耐心细致地对罗会珍进行思想疏导。由于罗会珍的丈夫在诉讼期间因病去世,罗会珍急需寻找新工作,法官们经多方联系协调,在成都市找到了一份令罗会珍满意的工作。罗会珍被法官们的热忱、公正感动,自愿终止了长达8年的上访之路,踏上了到成都打工的路途。
1984年5月至1996年5月期间,罗会珍与珙县某医疗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从事清洁、洗浆、消毒工作。1996年5月,在续签劳动合同时,罗会珍向单位提出更换工种未得同意,便中断了与该单位的劳动关系,由此引发了劳动争议。罗会珍自此便不断到有关部门上访。珙县政府办公室、县人事局、劳动局、卫生局、信访办等有关部门对此进行协调,确定由该医疗单位补助其养老保险费1万元。罗会珍不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之后又提起诉讼,先后在市、县两级法院出过8次庭。
今年3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某医疗单位一次性支付罗会珍补偿金1万元。罗会珍仍不服,继续到省、市、县有关部门上访。
今年,珙县人民法院将罗会珍的上访作为重点处理的“涉法”上访案件,由院长亲自牵头办理。县法院多次会同卫生局、司法局、珙泉镇等有关单位和部门专题研究该案,针对案件具体情况,以行政案件予以立案受理,最大限度保护罗会珍的诉权,并做到快速审理、快速判决;同时,法官耐心细致地对罗会珍进行思想疏导。由于罗会珍的丈夫在诉讼期间因病去世,罗会珍急需寻找新工作,法官们经多方联系协调,在成都市找到了一份令罗会珍满意的工作。罗会珍被法官们的热忱、公正感动,自愿终止了长达8年的上访之路,踏上了到成都打工的路途。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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