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单方中止协议 “变脸”政府输官司
2004-12-23 10:16:18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凌利生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政府因单方中止了3年前与琼昌公司签订开发古昌化城北部的棋子湾的“协议”,并强行铲除了旅游服务设施,琼昌公司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及昌化镇政府败诉。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5月,昌化镇人民政府与琼昌公司签订了《棋子湾旅游开发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在棋子湾整体规划出来前,由琼昌公司先期进入开发棋子湾景点。镇政府在棋子湾的旅游建设用地范围内划出50亩土地,使用时间为50年,给琼昌公司作为旅游开发用地。签订协议后不到一年,琼昌公司投资近300万元,对棋子湾进行开发,使棋子湾的知名度越来越高。

  2003年4月24日与30日,昌化镇领导两次带人拆除了公司所有旅游设施。中止协议的“依据”是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召开的一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以及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关于棋子湾旅游区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昌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昌化镇政府中止琼昌公司开发棋子湾的相关通知,赔偿经济损失156万元。

  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认为,琼昌公司与昌化镇政府签订协议书后,得到了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许可,琼昌公司仍享有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

  近日,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撤销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昌化镇政府有关中止琼昌公司开发棋子湾的相关通知。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不服判决,已经上诉。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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