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公寓漏水6年 开发商被判赔全部房款
2004-12-17 11:37:20 | 来源:正义网 | 作者:范红萍
     程先生花费140多万购买一套高档商品房,入住六年整日忧心忡忡,原来主卧卫生间及书房总是漏水。今天,一中院终审判令北京圆明园花园别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明园公司)返还程先生购房款172202美元。

1995年3月,程先生购买圆明园公司一高档公寓,总房价17.2202万美元,合人民币140余万。1997年8月,推迟两年的公寓才交给程先生。程先生入住后,主卧室卫生间及书房不断发生漏水现象,维修后仍存在质量问题。工程质检中心检测表明卫生间的渗漏是防水层质量缺陷所致。于是,程先生将圆明园公司告上法庭。

一中院审理认为,诉争房屋确存在漏水问题,依鉴定结论,建议对上层卫生间防水层进行有效处理。而该房屋已经多次维修并未得到解决,程先生据此要求解除双方协议且返还购房款、退还房屋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对于程先生提出给付购房款利息的诉讼请求,因交纳的房屋使用费与所受利息损失冲抵,互不给付。 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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