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强调:加强诉讼调解 保障社会和谐
2004-12-16 15:22:0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田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6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
肖扬是在16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说这番话的。肖扬说,注重诉讼调解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活动的一大特色,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曾经规定“着重调解”的原则。但是近年来出现了调解的比重下降,判决的比重上升情况。实践中,一些案件简单下判带来的上诉多、申诉多、执行难乃至无休无止的上访等问题,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
他说,依法处理矛盾纠纷案件,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化干戈为玉帛”,是对司法能力的考验,也是检验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标准。要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官审理案件不但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地让当事人无论输赢都心服口服。
“如果不讲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而一判了之,赢的未必高兴,输的怨气冲天,当事人申诉不止,矛盾纠纷仍旧处于没有解决的状态,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肖扬说。
肖扬同时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在诉讼调解中,既要切实解决重判决、轻调解导致的不愿调、不会调的问题,又要防止因片面追求调解率带来的违法调、强迫调的问题,绝不能因注重调解而违背公开审判的原则,要坚决防止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
他还表示,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探索和推动各种诉讼替代解决方式,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处理机制。
肖扬是在16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说这番话的。肖扬说,注重诉讼调解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活动的一大特色,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曾经规定“着重调解”的原则。但是近年来出现了调解的比重下降,判决的比重上升情况。实践中,一些案件简单下判带来的上诉多、申诉多、执行难乃至无休无止的上访等问题,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
他说,依法处理矛盾纠纷案件,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化干戈为玉帛”,是对司法能力的考验,也是检验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标准。要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官审理案件不但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地让当事人无论输赢都心服口服。
“如果不讲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而一判了之,赢的未必高兴,输的怨气冲天,当事人申诉不止,矛盾纠纷仍旧处于没有解决的状态,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肖扬说。
肖扬同时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在诉讼调解中,既要切实解决重判决、轻调解导致的不愿调、不会调的问题,又要防止因片面追求调解率带来的违法调、强迫调的问题,绝不能因注重调解而违背公开审判的原则,要坚决防止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
他还表示,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探索和推动各种诉讼替代解决方式,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处理机制。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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