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审判监督渗透到案件审理过程中
——成铁法院审委会委员旁听法官审理案件形成制度
2004-12-06 14:40:29
     中国法院网讯 (高志超)  今年初,四川成都铁路运输人民法院为把审判监督渗透到案件审理全过程,以争取更好的监督效果,制定了审判委员会委员旁听审理案件制度。

  该制度实行以来,包括院长、副院长在内的7名审委会委员共旁听审理案件84件,针对庭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6条。审委会在认真梳理、综合委员们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合议庭、独任法官庭审质量考核办法》、《办案质量竞赛评比办法》、《“三大”笔录制作期限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庭审活动,保证了案件质量。至11月30日,该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06件,审结103件;受理民事案件75件,审结64件。两类案件仅上诉7件,且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

  成铁法院规定,审委会委员每月全过程旁听审理案件至少一次。旁听侧重点可以是考察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的,也可以是考察法官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官认证能力的;可以是观察法官的语言表达能力的,也可以是着重观察法官的仪容仪表的。庭审结束后,针对发现的问题,属于程序中某一环节瑕疵或操作中一般技巧性问题的,审委会委员可以以口头形式及时与主审法官进行勾通;属于可能影响案件质量或涉及审判管理层面的重要事项,则以书面形式向审委会报告;审委会认为有必要通过制定相关措施或制度进行规范的,由院长提请审委会进行讨论后形成文件下发各业务庭遵照执行。

  此外,审委会每月都要召开一次例行会议,一是听取审委会成员关于旁听案件审理情况综合汇报;二是组织以审委会成员为主的“庭审考评组”对本月案件质量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归入法官工作业绩档案,作为法官年度评先,晋职、晋级的依据。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