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彦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全体法官
2004-12-03 08:57: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04年11月28日10时45分,是一个令我们无比心痛的时刻。在与病魔顽强地抗争了十几年后,我们的“铁法官”谭彦同志,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与世长辞。他走了,带着对亲人们的无限眷恋,对家乡的深切思念,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他走了,我们党失去了一位好党员,人民失去了一位好法官,我们失去了一位好战友。谭彦的事迹,曾经在中华大地广为流传,曾经令无数人为之流泪、为之赞叹。在群众的心目中,他是公正的象征,在同事们的眼里,他是一面鲜艳的旗帜、一个光辉的榜样,是抵制各种诱惑和干扰、克服各种阻力和困难的力量之源。

  我们忘不了,在疾病缠身的日日夜夜,谭彦同志忘我工作的时时刻刻;我们忘不了,在公与私、法与情剧烈冲撞的时刻,谭彦同志作出的无私选择;我们忘不了,谭彦同志对困难当事人的惦念,对身边同事的关爱,对审判事业的忠诚;我们更忘不了,谭彦同志壮志未酬的感叹……

  打开记忆的闸门,我们无法按捺那油然而生的痛楚与伤感,但在深切的悲痛之中,有一种巨大的力量牵引着我们向前。在实现依法治国和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今天,谭彦同志“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精神已化作了最直接、最真切的感召与鞭策,让我们再一次为之深思、为之感动、为之立志发奋图进。我们深知,这是谭彦同志未竟的事业,这是党和人民的重托,更是人民法官神圣的天职。

  谭彦同志燃烧着生命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让我们真切地看到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一个优秀法官应有的品质和作风。谭彦事迹令我们自豪,谭彦精神催我们奋进。向谭彦同志学习,是我们自觉的行动,建设谭彦式的铁法官群体,是我们永远的追求。在谭彦精神的感召和鼓舞下,开发区法院全体法官在人员少、任务重的压力下,十几年来,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以审判为核心的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2002年、2003年,我院连续两次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院”称号,并连续两次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

  我们将继续弘扬谭彦精神,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只争朝夕、锐意进取,努力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甘苦与共情未了,诀别言志以当哭。谭彦同志是我们永远的战友,谭彦同志是我们永远的旗帜。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