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法官”谭彦遗体告别仪式在京举行
2004-12-03 08:28: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永辉
苏泽林对谭彦家属表示慰问
  12月2日上午,“铁法官”谭彦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殡仪馆举行。中组部原部长张全景代表中共中央组织部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苏泽林代表肖扬院长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向遗体告别。最高人民法院、辽宁高院、大连中院的有关领导和法官及谭彦亲属和生前好友共200多人参加遗体告别仪式。

  11月28日10时45分,谭彦在与病魔进行多年的抗争以后,永远告别了他热爱和牵挂的审判事业。一个高尚正直无私的生命走了,短短的44年人生历程中,却写下一首“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赞歌。

  谭彦1985年从吉林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93年,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刚刚组建急需人才时,他毅然放弃了市内比较优越的工作环境,来到了当时条件极其简陋的开发区法院工作。由于工作劳累他身患重病,但在病痛折磨下,他所承办案件的数量、结案率、调解率都在全院名列第一,无一发回改判。他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清正廉洁,被誉为“铁法官”。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谭彦的心中依然装着工作和所热爱的事业。在医院的病床上,他依然刻苦学习审判业务。他在临终遗言中写道:“我是一位普通党员、普通法官,只是做了应该做的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心中时常不安。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青春年华献给党的伟大事业。只叹身患重病,壮志难酬。”“作为法官,清廉如水是立身之本,秉公执法是生命之魂,枉法裁判是天大的耻辱。”

  1996年6月8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胡锦涛同志在了解到谭彦的感人事迹后批示:建议认真宣传总结谭彦同志的先进事迹,树立人民法官的高大形象,倡导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谭彦“全国法院模范”称号。此后,谭彦又获得了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中国首届青年杰出卫士、全国法院青年法官标兵等多项荣誉。谭彦曾当选为党的十五大代表。

  谭彦去世前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谭彦病重期间,中组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到医院看望。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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