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台商感谢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2004-11-22 14:46:13
     中国法院网讯 (慈延年)  11月11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台商投资协会的十多位会员与台商王荣发等专门给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来牌匾和感谢信,衷心感谢法院依法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

  1994年,祖籍徐州市贾汪区的台商王辅君来家乡投资数百万元办了一个水泥厂,并承包给贾汪区的吴某经营。但是,吴某经营3年却不给王辅君一分钱的承包金。无奈之下,王辅君将吴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吴某为了逃避执行,扔下水泥厂偷偷跑到安徽农村与人合伙开了一个小煤矿。当法院执行人员好不容易找到他以后,他一面答应还款一面又私下把煤矿的股权转让了,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逃避执行。徐州中院对此案的执行十分重视,在两次将其司法拘留而都没有见效的情况下,将案件及时转由检察机关公诉后,判决其两年有期徒刑。最近,吴某终于全部履行了120万元的给付义务。

  身在台湾的王辅君老人得知这一消息后,非常感动,安排儿子王荣发专门到法院登门感谢,徐州台商投资协会的会员们知道后,也一同赶来致谢。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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