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推销鞋油为名敲诈盗窃落法网
2004-11-17 16:11:20
     中国法院网讯 (兰文 廖洪火)  四川省仪陇县大寅镇枫香村三组村民王玉在福建长汀推销皮鞋油时,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并多次盗窃他人财物。11月17日,福建长汀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王玉于2004年6月到福建长汀推销皮鞋油,住在长汀城区龙山旅馆时 ,与该旅馆老板肖满华父子熟习。6月26日凌晨2时许,王玉从龙山旅馆服务总台窗口爬入,用所携带的螺丝刀撬开抽屉,盗得老板肖满华的银行存折三本。因未能取出其存款,便生敲诈勒索肖满华的邪念。同月28日凌晨,王玉将事先写好的恐吓信及6月26日盗窃得的农业银行存折放于龙山旅馆服务总台,企图强行勒索肖某华的人民币1万元。后因肖满华及时报案而未得逞。

  此后,王玉先后三次在长汀城区采取用工具刀及塑料卡片开门入室的方法,盗得电脑手机等物品,价值人民币10770元

  公诉机关认为,王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所有人进行威胁,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王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77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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