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中院集中交叉清理未结执行案
2004-10-29 13:34: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沈双武
执行人员正在执行一线办理执行案件。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款物、执行案卷活动的通知要求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自10月21日开始,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为期20天的集中交叉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活动,该院从全市各基层法院选调了一批未结执行案件,同时从各基层法院抽调执行人员,由中院带队分组进行集中交叉执行活动。
这次集中交叉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活动从各基层法院所选调的案件都是已超过执行期限六个月以上的案件,有的是申请人向有关部门多次上访,有的是省院、中院及有关部门督办的,还有的是被执行人“特殊”,当地法院不便执行,有的是有关领导不当干预,致使案件难以执行的。
九江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领导对本次集中交叉执行活动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助,各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执行局内勤要全力协助执行小组开展执行工作,给执行小组提供必要的办案条件、交通工具和食宿方便,不得借故推托。执行小组每到一地,当地法院领导要陪同执行小组到当地党委、人大汇报这次集中执行活动情况,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执行中遇到的困难,以及需要有关部门协调的重点、难点案件,应及时报请当地依法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或政法委协调解决。执行中应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有履行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除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外,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有履行能力的公民和法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江中院还要求所有参加这次集中执行活动的干警,要坚决服从领导和指挥,严格遵守执行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不得向有关人员打招呼。对违反纪律的,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还要认真总结经验,对各地领导重视、支持这次集中交叉执行工作及各法院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搞地方保护主义,设置阻力,不积极配合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目前,该项活动开展一周以来,各执行小组均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共执行案件11件,执行到位标的达40余万元。
这次集中交叉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活动从各基层法院所选调的案件都是已超过执行期限六个月以上的案件,有的是申请人向有关部门多次上访,有的是省院、中院及有关部门督办的,还有的是被执行人“特殊”,当地法院不便执行,有的是有关领导不当干预,致使案件难以执行的。
九江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领导对本次集中交叉执行活动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助,各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执行局内勤要全力协助执行小组开展执行工作,给执行小组提供必要的办案条件、交通工具和食宿方便,不得借故推托。执行小组每到一地,当地法院领导要陪同执行小组到当地党委、人大汇报这次集中执行活动情况,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执行中遇到的困难,以及需要有关部门协调的重点、难点案件,应及时报请当地依法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或政法委协调解决。执行中应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有履行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除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外,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有履行能力的公民和法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江中院还要求所有参加这次集中执行活动的干警,要坚决服从领导和指挥,严格遵守执行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不得向有关人员打招呼。对违反纪律的,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还要认真总结经验,对各地领导重视、支持这次集中交叉执行工作及各法院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搞地方保护主义,设置阻力,不积极配合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目前,该项活动开展一周以来,各执行小组均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共执行案件11件,执行到位标的达40余万元。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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