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案件证据开示试点项目启动
2004-09-10 11:30:03
中国法院网讯 (邱金山) 9月8日,中国人民大学和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的刑事案件证据开示试点项目正式启动,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开展此项目的试点工作。
寿光法院自1999年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的联系点法院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等领导同志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推行了刑事庭前会议和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改革,对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成本,维护司法公正,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引起了国内理论界和司法界的高度重视。2001年10月份,最高法院联合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部门在寿光召开了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现场会,深入讨论了刑事案件庭前证据展示与普通程序简易审理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并给予了积极评价。
该院与中国人民大学这次联合开展的刑事案件证据开示试点项目,目的在于通过协调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中相互展示证据,探索一条有效解决刑事诉讼法修正以来在诉讼实践中出现的保护刑事被告人先悉权和防止法官产生预断之间的“两难”问题,准确及时惩治犯罪、切实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新路子,以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寿光法院的刑事庭前会议和普通程序简易审模式,并为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提供证据开示方面的实证经验与立法对策。
在9月8日的签约仪式上,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寿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建文分别代表各自单位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的资助机构,英国驻华使馆指派使馆二秘Clare filshie女士、文化教育处项目官员俞丽女士见证了备忘录的签署。寿光市人民法院王春花院长在签约仪式上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寿光法院自1999年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的联系点法院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等领导同志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推行了刑事庭前会议和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改革,对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成本,维护司法公正,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引起了国内理论界和司法界的高度重视。2001年10月份,最高法院联合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部门在寿光召开了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现场会,深入讨论了刑事案件庭前证据展示与普通程序简易审理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并给予了积极评价。
该院与中国人民大学这次联合开展的刑事案件证据开示试点项目,目的在于通过协调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中相互展示证据,探索一条有效解决刑事诉讼法修正以来在诉讼实践中出现的保护刑事被告人先悉权和防止法官产生预断之间的“两难”问题,准确及时惩治犯罪、切实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新路子,以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寿光法院的刑事庭前会议和普通程序简易审模式,并为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提供证据开示方面的实证经验与立法对策。
在9月8日的签约仪式上,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寿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建文分别代表各自单位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的资助机构,英国驻华使馆指派使馆二秘Clare filshie女士、文化教育处项目官员俞丽女士见证了备忘录的签署。寿光市人民法院王春花院长在签约仪式上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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