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委书记张建国提出
对法院基层建设要做到三个舍得
2004-09-07 10:26:42
     中国法院网讯 (岳永峥)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了全市法院基层建设工作,市委书记张建国指出,近年来淄博市法院工作在全省、全国创出了一流,工作做得很好。对于法院工作,要实现“三舍”,舍得拿人、拿钱、拿物,今后要抓好落实。

  张建国强调,要配强基层法庭庭长,要选择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具有审判资历法官担任人民法庭庭长;要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每年从社会上招考一定数量人员充实法官队伍;基层法院法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之前一般不提前离岗。全市两级法院各项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基层法院装备建设特别是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作为政府建设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基层法院因基本建设所欠债务,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由法院商财政及有关部门统筹解决。各级各部门不得出于地方和部门利益就个案干扰法院审判和执行;不得组织法院参加行风评议等活动;不得要求法院从事招商引资等经济活动和城市拆迁等法定职责以外工作,使法院能够集中精力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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