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嫖娼"错案 亲属获赔8.8万元
2004-08-27 14:44:56 | 来源:华龙网 | 作者:谷显刚
一桩错误“嫖娼”案致一位72岁的老人丧命。日前,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一审判决:奉节县公安局因行政违法赔偿原告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死亡补偿费等8.8万元。
死者叫钟承祥,系奉节县人民医院退休医生。2002年6月7日晚,他在发廊理发,民警杨某等以涉嫌嫖娼为由将其传唤、留置,并宣布罚款5000元。其家人得知消息后,赶去询问,发现钟身体异常,遂送医院急救。不料老人3天后死在医院。
当年7月11日,当事人家属向法院状告公安局行政违法。法院审理后,确认行政违法成立。不久,该县公安局也承认“钟承祥嫖娼事实不成立”。
今年1月13日,钟的家属向奉节县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法院日前审理后认为,公安局行政违法虽不能致钟死亡,但传唤、留置、宣布罚款是使其心理害怕、精神紧张,并最终死亡的诱因,应承担一定责任,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对一审判决,双方都不服,均已提起上诉。
死者叫钟承祥,系奉节县人民医院退休医生。2002年6月7日晚,他在发廊理发,民警杨某等以涉嫌嫖娼为由将其传唤、留置,并宣布罚款5000元。其家人得知消息后,赶去询问,发现钟身体异常,遂送医院急救。不料老人3天后死在医院。
当年7月11日,当事人家属向法院状告公安局行政违法。法院审理后,确认行政违法成立。不久,该县公安局也承认“钟承祥嫖娼事实不成立”。
今年1月13日,钟的家属向奉节县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法院日前审理后认为,公安局行政违法虽不能致钟死亡,但传唤、留置、宣布罚款是使其心理害怕、精神紧张,并最终死亡的诱因,应承担一定责任,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对一审判决,双方都不服,均已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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