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纸辨奸
2004-07-30 15:04: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鸿桥
江某出任四川陵州仁寿县令时,乡间有一个姓洪的人曾经做过官府的衙役,他看上了邻居的田地。于是,他欺骗邻居说:“我可以替你交税,还能免你服役。”邻居很是高兴,为了去除自己该交的税,便将田产归到了洪某的名下,并且到官府声明备案。过了二十多年以后,洪某就伪造了地券文书,并用茶水染过,使人看起来和年代久远的纸一样。然后,依此为凭证告邻居占了他的田地。江县令取过地券文书,并把它伸展开,说到:“如果是年代久远的纸,里面的颜色肯定比表面的要白一些。可是现在这张纸里外颜色一样,由此可知它是伪造的。”经过讯问,洪某果然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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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郑克编撰《折狱龟鉴》:江某郎中知陵州仁寿县。有洪氏尝为里胥,利邻人田,绐之曰:“我为若税,免若役。”邻人喜,铲其税归之,名与公上。逾二十年,具伪券,茶染纸类远年者,以讼。某取纸伸之日:“若远年纸,里当白。今表里一色,伪也。”讯之果服。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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